【套 路 1】 试用期不用买社保 这是哪门子规定?!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也就是说,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为新员工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社保费!如果不参保,职工在试用期间不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而且工伤、失业等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套 路 2】 不签合同,无法缴社保 可真能忽悠,根本没这回事! 只要存在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买社保!用人单位不能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接缴纳社保。
【套 路 3】 档案没转移到单位,缴不了社保 哼,这只是为逃避缴社保找的借口! 用人单位因新招、调入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于新增人员报到后及时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并提供《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点击下载),无需提供档案。
【套 路 4】 自愿签合同,用现金代替缴社保 信了你就亏大了~这样的合同违法,签不得!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保是用人单位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劳动者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任何方式约定变更或者放弃。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套 路 5】 按最低缴费基数参加社保 当然有影响,并且影响不止一点点! 按照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进人员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养老金计发遵循“多缴多得 长缴多得”原则,也就是说缴费基数的高低对职工将来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影响。如果本人实际工资水平高,但按照最低缴费基数参保,退休后拿到手的养老金也会大打折扣。
- 保哥有话说 - @亲爱的小伙伴 职场套路深,且行且留心!依法参保是职工的合法权益,莫轻信单位以任何形式变更或放弃社保,莫只看到眼前一时的利益,等将来需要时,才发现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企业老板 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依法参保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提供必要保障,还能分散企业用工风险、减少纠纷,保障用人单位的权益! 另外,以任何形式约定不缴社保的行为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员工随时都可以找你“扯皮”,到时候时间一长,社平工资上涨,缴纳的社保费可能更多,得不偿失哦!
青春飞扬 梦想起航 各位毕业生 在追寻理想的途中 请务必留心自身社保权益 有社保作为坚实后盾 奋力拼搏亦无后顾之忧 祝愿每一位奋斗的人儿 既有前程可奔赴 且有岁月可回首 来源:重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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