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 《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今天(7月1日)正式施行 停车迎这些新变化 和小编一起了解
《条例》聚焦: 停车管理服务质量 停车资源使用效率 停车管理监督能力 停车服务有效供给 ……
《条例》细化规范: 道路违法停车执法 收费泊位免费停车时间 车辆违规占道经营 人行道上违规停车 ……
《条例》明确: 城市管理部门是停车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路内停车泊位等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细化了人行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要求; 明确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违反本条例关于机动车停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利用机动车在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从事占道经营活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关于免费停车时长: 《条例》中增加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应当给予车辆不少于15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其中,住宅区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破解“停车难”问题:
《条例》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建公共停车场用地保障。
鼓励综合利用公共设施、自有土地增建停车场;
鼓励老旧城区新建、扩建、改建停车设施;
鼓励搭建立体、地下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
鼓励盘活土地资源,极力保障停车资源配置逐步满足城市需求;
重大节假日和举办重大赛事、重大活动等期间,景区、赛场、活动场所、商业中心等周边停车场无法满足停车需求时,可以依法利用闲置土地临时设置停车场,无需办理备案手续,结束后应当立即自行撤除,并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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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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