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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9 11: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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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重庆
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回复如下:
县公安交巡警大队:
答复群众意见书 问政人: 您好!就您反映“集美江畔该修人行通道”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交巡警大队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观澜跟集美江畔那里夔州西路段,车流量大,但是没有人行通道,都是翻越栏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建议修人行通道。谢谢! 二、调查情况 接到相关反映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核实。经核实,中医院往集美江畔30米十字路口处、集美江畔往亿丰方向20米十字路口处有斑马线供行人通行。人行通道的修建不属于我大队管辖范围。 三、处理结果 2023年9月6日, 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奉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22年9月6日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答复群众意见书 问政人: 您好!就您反映“关于在集美江畔观澜北门口增加人行横道的建议”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科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金科集美江畔B区北门未修建人行道路,存在安全隐患。 二、调查情况 接到相关反映后,经黎妍玓现场调查、查阅相关资料相关文件,并与您电话沟通,反映的问题属实。 针对反映的“金科集美江畔B区北门未修建人行道路,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属实的问题),我局已按照城市规划及原道路规划设计,该道路设计有人行道。 三、处理结果 金科集美江畔B区北门路段为夔州西路,夔州西路改造工程已纳入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计划,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城市管理局,拟于近期实施建设,具体进度请咨询县城市管理局。黎妍玓已与问政人做好解释工作,问政人表示满意。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科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5日
县城管局:
答复群众意见书 尊敬的先生: 您好!就您反映“集美江畔该修人行通道”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奉节县城市管理局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民反映,观澜跟集美江畔那里夔州西路段,车流量大,但是没有人行通道,都是翻越栏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建议修人行通道。 二、调查情况 经我单位工作人员核查,问政人反映属实。 三、处理结果 尊敬的先生您好,为了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县城市管理局已在县发改委牵头的五年储备重点项目库中申报了奉节县城市人行天桥建设项目,其中包含了该路段的人行过街天桥,待争取到上级资金后实施建设。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奉节县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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