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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奉节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人身损害的投诉,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消费者获得赔偿。
几个月前,丁女士在某餐厅参加朋友宴席,在就餐期间不幸摔伤,当时左手无法动弹、疼痛不止,其家人立即将丁女士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丁女士为“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尺骨茎突骨折”,治疗结束后经重庆市奉节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丁女士认为是餐饮店地面太滑才导致她摔伤,于是找到餐饮店协商赔偿。餐饮店负责人表示餐厅张贴了安全提示,地面干燥不易滑,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责任,发生摔伤事故纯粹是丁女士自身不小心引起的,是意外事故,餐饮店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协商不成,丁女士投诉到奉节县消委会请求解决。
奉节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针对该事件的特殊性,迅速启动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并对此开展调查。运用多种方式方法与双方进行调解,锁定证据,兼具情理融合,取得双方信任,搭建彼此沟通桥梁,既为消费者维护权益,又帮经营者化解矛盾,为案件协商解决进一步奠定基础。
奉节县消委会负责人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餐厅应履行安全保障责任,虽然张贴了安全提示,但是地面没有进行防滑处理,仍可认为其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缺陷,提供的安全保障并不完全、充分,应当承担责任。经过协商调解,最终餐饮店同意赔偿37000元,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双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奉节县消委会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保持满腔赤诚解决消费者和经营户的大事小情,坚持“接”的主动,“诉”的受理,“即”的时效,“办”的质量,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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