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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4 14: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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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重庆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回复如下: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答复群众意见书 问政人: 您好!您奉节生活网反映“鹤峰乡莲花社区采石场“破坏生态、破坏林木,严重影响老百姓正常生活 ”事项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核查有关情况,现将有关核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采石场为重庆市隍恩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隍恩采石场,该矿于2015年经国土、安监、环保、林业、鹤峰乡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联合踏勘,报县人民政府同意设置采石场,县人民政府函告市国土局批准设置矿业权,市国土局组织专家到现场复核情况后,同意设置矿业权。 该矿于2016年3月经重庆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由重庆市隍恩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中标,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6日,县国土局于2017年1月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5002362017017130143731,有效期至2022年1月11日。 二,调查核实情况 隍恩采石场自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因办理环保、林业、安全等手续,一直未生产。目前隍恩采石场正在建设进场道路,现该矿各项审批手续均已办理。 三、处理结果 重庆市隍恩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隍恩采石场是我县投放的合法矿权,2017年1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现该矿正在建设进场道路。您反映的隍恩采石场“破坏生态、破坏林”由环保和林业部门处理。最后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5日
县生态环境局:
答复群众意见书 问政人: 您好!就您反映“鹤峰乡莲花村采石场破坏生态问题”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投诉涉及对象为重庆隍恩矿产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重庆市重庆市奉节县鹤峰乡莲花村7社,办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T5R73),法定代表人为李品海,经营范围为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重庆隍恩矿产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取得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奉)环准【2017】001号),水土保持许可承诺书(编号:奉水保诺【2021】12号),采矿许可证(证号:C500236******0143731),临时使用林地批复(奉节林函【2020】35号);9月16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项目正在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矿区已开始建设场坪,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未建成,厂区无其他构筑物。 二、处理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针对调查结果,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一是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二是对于问政人反映的破坏生态事宜建议由规划与自然管理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6日
县林业局:
答复群众意见书 奉节县林业局 2021年9月16日 答复群众意见书 信访人: 您好!就您反映“严重破坏生态”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县林业局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严重破坏生态”,要求相关部门就上述问题督查。 二、调查情况 接到相关反映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交行政执法支队龚道宜同志具体调查处理。今年5月,局执法支队与鹤峰乡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核实,李品海在鹤峰乡莲花村8组开办采石场在林区修建公路毁林,占用林地面积1633平方米。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李品海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毁坏财物损,积极接受相关处罚。 三、处理结果 5月,李品海已到我局执法支队接受了处罚,责令其限期恢复植被,并处罚款24490元。感谢您对全县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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