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联查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推进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构建免疫屏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县将于8月21日起,全面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联查工作。
1.自8月21日起,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培训机构、公安监所、景区景点、车站码头、金融保险、文化娱乐、快递物流、货物仓储、窗口服务和其他重点场所等公共场所,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联查,对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相关信息。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有关人员未按要求接种疫苗的原因进行了解,并做好宣传动员和接种服务工作。
2.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未安排接种的12岁以下学生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县医疗机构住院病区(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所(除被监管人员外)、学校、学前教育机构以及上述规定的其他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
3.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必须带头接种,必须做到“应接必接、应接快接、应接尽接”。对未持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在岗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8月24日前督促其完成接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未安排接种的12岁以下学生除外)不得参加,并减少其赴县外出差等公务活动。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属地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各单位的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的自我管理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5.对8月24日前仍未按要求完成职工新冠疫苗“应接尽接”的企业纳入企业征信记录。
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联查要求。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请无禁忌且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登记接种,确保应接尽接、应接快接,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奉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0日 来源:奉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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