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驾,是威胁道路安全的“头号杀手” 无数血和泪的教训早已敲响警钟 但仍有部分驾驶人漠视法规、心存侥幸 酒后铤而走险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文明交通拒绝“酒”驾 奉节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曝光近期查获的部分酒驾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违法驾驶人:李某林(511225XXXXXXXX361X)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9日19时51分
违法地点:奉节县夔府大队高铁站路段
所驾车型/车牌:无牌两轮摩托车
酒精测试值:73mg/100ml
交通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违法驾驶人:向某(500235XXXXXXXX6675)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时08分
违法地点:奉节县夔府大队高铁站路段
所驾车型/车牌:无牌两轮摩托车
酒精测试值:20mg/100ml
交通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违法驾驶人:陈某锐(511225XXXXXXXX3419)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时11分
违法地点:奉节县夔府大队高铁站路段
所驾车型/车牌:无牌两轮摩托车
酒精测试值:21mg/100ml
交通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违法驾驶人:陈某(512226XXXXXXXX3436)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时33分
违法地点:奉节县夔府大队高铁站路段
所驾车型/车牌:渝 DXXXX0 两轮摩托车
酒精测试值:60mg/100ml
交通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为什么交警反复强调切勿酒驾! 切勿酒驾!切勿酒驾! 今天,我们就来捋一捋 酒驾背后的沉重代价 (一)酒驾的认定标准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1. 饮酒驾车(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 醉酒驾车(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二)酒驾的法律后果 曝光不是目的 警醒才是初衷 奉节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温馨提示: 生命没有“重启键” 方向盘不是“赌命盘” 希望广大驾驶员紧绷交通“安全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平安奉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