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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奖励标准从500元提高至2000元,严厉打击医保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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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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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记者了解到,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标准的通知》,将举报奖励最低标准由原来的不少于500元,提高到不少于2000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安全高效运行至关重要。近年来,重庆市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此次调整,旨在通过提高奖励标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织密基金监管网。
       该标准从2025年8月8日起执行。按照《通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0元。
       市民如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等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可拨打023-88979964进行举报。
       具体奖励标准:
       1、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实结果,按查实案值的2%进行奖励。如能详细提供被举报单位(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违法事实,已直接掌握证据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查实案值的3%进行奖励。
       2、举报人为定点医药机构内部人员、原内部人员或定点医药机构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按查实案值的2.5%进行奖励。如能详细提供被举报单位(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违法事实,已直接掌握证据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查实案值的3.5%进行奖励。
       3、最终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奖励;最终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与举报事项部分一致的,奖励金额只计算相一致部分;除举报事项外,还认定其他违法违规事实的,其他违法违规事实部分不计算奖励金额。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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