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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6 09: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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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重庆
重庆百盐集团,鱼复街道,县城管局回复如下:
重庆百盐集团:
答复群众意见书 问政人:您好!就您反映“黑汉包摩托车地无地方停放”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百盐集团办理,再由百盐集团交国资公司核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奉节县路内停车项目是我由我司根据《奉节府纪〔2021〕52号》(第十七届县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执行,收费标准按照《奉节发改价﹝2016﹞25号》文件严格执行。 奉节县路内停车车位的设立是由县城管局与县交巡警大队确定,我司无行政管理权。就投诉人反映摩托车无地方停放的问题,经与县城管局市政科反映,答复在设有摩托车停放位置的市政道路上可以停放,在没有设立摩托车停放的市政道路,车主自行解决。建议投诉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此情况逐级向社区街道反映。由街道与城管局协商妥善处理。国资公司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国资公司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奉节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22日
鱼复街道:
答复群众意见书 市民: 您好!就您反映“黑汉包停车位”一事,民生之声指挥中心已转交奉节县鱼复街道步云社区核实处理,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黑汉包停车位。 二、调查情况 接到相关反映后,经田坦现场调查,来电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结果 针对反映的“黑汉包停车位”问题,根据县城管局回复,县城管局没有对该摩托车进行拖移和罚款,对于该居民想了解黑汉包还有没有能停摩托的地方,建议可将摩托车停在小区内或者滨江郦城停车场内。 鱼复街道步云社区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步云社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县城管局:
答复群众意见书 尊敬的先生: 您好!就您反映“奉节黑汉包停车位”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奉节县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奉节黑汉包停车位的问题。 二、调查情况 接到相关反映后,经奉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杨建量同志调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结果 我单位针对反映的“奉节黑汉包停车位”问题,我单位经核实没有对该摩托车进行拖移和罚款。对于黑汉包哪里可以停放摩托车请咨询鱼复街道办事处。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奉节县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 2022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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