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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钓友请注意!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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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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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0 14: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本帖最后由 这是一只秀er 于 2020-12-30 14:56 编辑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
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
全面禁捕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现通告如下:
      一、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
      全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2020年1月1日0时实行全面禁捕。
      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
      二、禁止类型
      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止扎巢采卵。禁止销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获的渔获物。
      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项(特许)捕捞
      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因特定资源的利用、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按照国家、市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四、执法监督
      违反本通告的,由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施。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林业局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夔州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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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0 14: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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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0 14: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禁止生产性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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