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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1 11: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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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重庆
夔州街道,县城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回复如下:
夔州街道:
答复群众意见书 夔州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9日 答复群众意见书 问政人: 您好!就您反映“楼下搭建雨棚,车库走道开门,公共绿化面积开采光井,严重影响二楼居民安全生活”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夔州街道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湖光美地1幢2单元楼下乱搭乱建,已经严重影响我们居家安全,本人向小区物管,城建等反映过,已向楼下业主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恢复原样,但是业主置之不理请相关部门重视并解决这个问题,存在楼下搭建雨棚,车库走道开门,公共绿化面积开采光井,严重影响二楼居民安全生活问题。 二、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接到相关反映后,经现场调查,并与您电话沟通,反映的问题属实,此问题,建委、城管和街道进行了现场核实,开门、搭雨棚、花架属实。城管执法对花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对象户已进行整改。开门,现未定性成违建,街道将再一次请建委和城管对开门的合规性在一起商讨。搭雨棚,城管未定性成违法搭建,故现未整改。街道物管办再次请物业服务企业把2楼业主和1楼业主请到物业办公室进行沟通,对其处好邻里关系。 夔州街道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夔州街道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夔州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9日
县城管局:
答复群众意见书 奉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10月12日 答复群众意见书 尊敬的先生: 湖光美地1幢2单元楼下乱搭乱建,已经严重影响我们居家安全,居家生活,本人向小区物管,城建等反映过,已向楼下业主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恢复原样,但是业主置之不理,请相关部门重视并解决这个问题: 一、基本情况 湖光美地1幢2单元楼下乱搭乱建,已经严重影响我们居家安全,居家生活,本人向小区物管,城建等反映过,已向楼下业主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恢复原样,但是业主置之不理,请相关部门重视并解决这个问题。 二、调查情况 湖光美地1幢2单元楼下乱搭乱建,已经严重影响我们居家安全,居家生活,本人向小区物管,城建等反映过,已向楼下业主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恢复原样,但是业主置之不理,请相关部门重视并解决这个问题。 三、处理结果 我单位高度重视,交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9月21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对湖光美地小区物业公司到湖光美地1栋2单元101房进行调查,经核实,现场没有发现乱搭乱建的现象,据当事人与物业人员语言述说,投诉人说的是雨棚和花架,花架现已经拆除,而雨棚是按照物业规格安装的。也不归我单位职责范围内,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主、次干道两侧不得设置篷盖。主、次干道以外其他地区设置篷盖,应按照高度不低于2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的标准。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奉节县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
县住房城乡建委:
答复群众意见书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答复群众意见书 问政人: 您好!就您反映湖光美地小区1幢楼下搭建雨棚等问题,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县住建委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反映湖光美地小区1幢2单元楼下搭建雨棚,车库走道开门,公共绿化面积开采光井等问题。 二、调查情况 接到反映后,物业立即到现场查看,告知1幢2单元102业主的违规装修行为,并下达了违规整改通知书,要求恢复原状。因物业没有执法权,将情况报告给县城管局和夔州街道,县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认定花架已经拆除,雨棚和车库开门不能定为违建,建议问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县住建委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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