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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4 17: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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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重庆
吐祥镇,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吐祥镇:
答复群众意见书 市民先生: 您好!就您反映“旧基复垦”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吐祥镇人民政府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吐祥镇石笋村五社25号住户李家英、张辅元,张辅地三家同一个院落连体房,加入了救济复垦项目。因一系列原因导致停止拆迁。 二、调查情况 接到相关反映后,经调查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属实,2022年1月6日,我镇召集该复垦项目施工方,协同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场代表,到石笋村实地调查研究。研究结果如下:李家英、张甫元、张甫地三家农房由施工队安排人工拆除,拆除费用全部由施工队承担,李家英、张甫元、张甫地三家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三、处理结果 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吐祥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吐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答复群众意见书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0日 答复群众意见书 张吐祥: 您好!就您反映“吐祥镇发石笋村旧基复垦问题”一事,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办奉节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映吐祥镇石笋村旧基复垦问题。我单位已收悉。 二、调查情况 工作人通过查阅资料,因该批项目属户籍制度改革复垦遗留项目是政府组织实施,现工程正在施工。经国土整治中心与吐祥镇政府和村委会一起实地调查,该批项目属户籍制度改革复垦遗留项目,施工单位是按照规划设计图纸施工,施工费用低属实。协调处理明确由施工单位进行人工拆除,不向复垦权利人收取任何费用,并完成复垦施工任务,切实解决问政人的诉求,村委会已当场电话进行解释,问政人表示满意。 三、处理结果 通过现场办理明确由施工单位进行人工拆除,不向复垦权利人收取任何费用,并完成复垦施工任务。2022年1月10日,刘建平已联系问政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现连同《答复群众意见书》呈报。 本次办理情况及《答复群众意见书》,已经我单位局领导赵运松,中心主任许定坤审核。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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