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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 【已回复】公平村史**违规违法申请旧房改造,希望相关部门能加以重视尽快核实,严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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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7 17:29: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现有奉节县公平镇公平村2组村民史**,关于旧房改造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理由如下:

一:非法占用农村基本农田建房。

史少青以“旧房改造”为由向公平镇建管所申请建房许可证。但其旧房并不属于“滑坡地段”,应在原地修建;不可异地随意新建房屋,其未按照相关部门许可要求,新建在基本农田中属于违法建筑。

二:违反“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规定违法建房。

户主史**死于2017年1月29日即农历正月初二,销户时间为2018年7月。人死理应做销户处理,在未销户的情况下,史**谎报其父亲死亡时间并以死者的名义办理了建房许可证,也是同以上情况一样,申请旧房改建,旧房并未拆除,同时也是异地建修占用非耕地,相当于他一人拥有三处房产,违反“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规定违法建房。

以上各种情况均表明村民史**存在上报虚假材料,贿赂有关部门人员伪造虚假材料骗取房屋合法手续,违规违法建房等行为。望相关部门能加以重视,尽快核实,严查此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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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1 09:18: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你肯定是他们亲戚吧,巴不得别个比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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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1 19:55: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蓝莓009 发表于 2021-8-11 09:18
你肯定是他们亲戚吧,巴不得别个比你穷的

哦~,那您可真是宽容博爱呢,不过你说错了,我还就是巴不得他好呢,我也不是他亲戚呢,我可高攀不起?请您下次发表意见,了解清楚了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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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1 20:0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蓝莓009 发表于 2021-8-11 09:18
你肯定是他们亲戚吧,巴不得别个比你穷的

哦~,那意思是你很宽容大度咯?我还真没想过谁一定要比我穷呢,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还真是巴不得他穷,过的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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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8 11: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夔门街道回复如下:

县农业农村委:
史兴发同志: 您好!就您反映“奉节县公平镇公平社区2组史绍清违法建房”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奉节县农业农村委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反映公平社区2组史绍清2017年非法占用农村基本农田建房和违反“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规定违法建设一人拥有三处房产,相关部门一直未处理。 二、调查情况 接到相关反映后,我委高度重视,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公平镇政府调查了解,你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调查结果为史绍清由于未按审批四周界址建房,存在“批甲建乙”和“建新未拆旧”等情况。史克金家庭户申请建房审批时,其妻子胡发秀仍然健在,无论户主史克金是否在申请建房审批时死亡,其家庭户在符合农村“一户一宅”规定的前提下,依然有权利向村民集体组织申请住房审批,不存在史绍清伪造虚假材料骗取合法手续。 三、处理结果 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20〕1号)、《重庆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奉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待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分类处置。史绍清、史克金新宅和老宅均符合上述文件中所描述“存量违法建筑”类别,我委已要求公平镇政府对其存量违法建筑予以固化,等后续方案出台后按规定依法处置。 现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14日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答复群众意见书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31日 答复群众意见书 市民: 您好!就您反映“奉节县公平镇公平社区史少青违规违法申请旧房改造”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奉节县公平镇公平村2组史少青以旧房改造为由向公平镇人民政府取得了建房许可证,同时未拆旧房建新房的问题。 二、调查情况 接到相关反映后,经陈良查阅资料,史少青已经向公平镇申请建房许可证,史少青奉节县公平镇公平村2组所建房屋属农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七款“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和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三、处理结果 问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因不属于我局职责管辖范围,具体请向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反映咨询。感谢您对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31日


公平镇:
答复群众意见书 公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答复群众意见书 问政人: 您好!就您反映“公平社区史少青违规违法申请旧房改造”一事,奉节县民生之声服务中心交公平镇核处,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现有奉节县公平镇公平村2组村民史**,关于旧房改造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理由如下: 一:非法占用农村基本农田建房。 史少青以“旧房改造”为由向公平镇建管所申请建房许可证。但其旧房并不属于“滑坡地段”,应在原地修建;不可异地随意新建房屋,其未按照相关部门许可要求,新建在基本农田中属于违法建筑。 二:违反“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规定违法建房。 户主史**死于2017年1月29日即农历正月初二,销户时间为2018年7月。人死理应做销户处理,在未销户的情况下,史**谎报其父亲死亡时间并以死者的名义办理了建房许可证,也是同以上情况一样,申请旧房改建,旧房并未拆除,同时也是异地建修占用非耕地,相当于他一人拥有三处房产,违反“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规定违法建房。 以上各种情况均表明村民史**存在上报虚假材料,贿赂有关部门人员伪造虚假材料骗取房屋合法手续,违规违法建房等行为。望相关部门能加以重视,尽快核实,严查此违法行为! 二、调查情况 接到相关反映后,经平安办曾泉电话了解,并与您电话沟通,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经向建管办主任石中华了解,该问政事项需农业农村委调查核实后,要下发处罚决定书到我们镇后,才能具体实施。 三、处理结果 " 2021年8月10日,分管领导会同平安办曾泉进行问政事项办结核查,并于2022年1月5日前将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公平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 " 公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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