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关于返还 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奉节县公安局办理陈素军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陈素军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4850270286252 (账户名:王乐,开户行:招商银行),奉节县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陈素军,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奉节县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熊警官;联系电话:023-56516017
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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