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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朋友们注意啦!奉节县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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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7 11: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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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奉节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在县教委召开。县教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全县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艺术类培训机构及作业托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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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教委副主任李圣保出席会议并讲话,就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和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对标对表有关文件精神,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要加强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违法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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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公安局校保大队负责人就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进行强调,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一定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二是内部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执行,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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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就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培训行为进行强调,一是要严格按照登记事项办学,不超范围经营,登记地址有变化要及时变更登记;二是要规范签订培训合同,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三是严禁培训机构虚假广告宣传;四是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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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教委安稳法制科负责人在会上传达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民发〔2021〕5号)精神,就奉节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主要任务、整治步骤、组织实施等内容进行了解读。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
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民发〔2021〕5号)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县教委、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集中整治时间
       自2021年4月至12月,分摸底排查、清理规范、督查督导三个步骤,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内容
       集中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领域突出问题,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
     ①开展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期间,暂停审批面向中小学生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的中小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格复核和集中年检。坚决查处无证无照、超许可事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
      ②开展培训与招生入学挂钩专项整治。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坚决查处将参加校外培训以及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③开展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或者参与培训行为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以各种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或者组织、诱导、推荐、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及自行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
     ④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培训专项治理。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外语等六学科)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格开展班次、培训内容备案审核,加大定期和随机抽查力度,坚决遏制超前超纲培训等行为。
   ⑤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推广中小学生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加强教育培训广告宣传监管,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专项整治措施
       对无证无照或超许可范围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取缔关停。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年检,严格复核培训机构条件是否达标、培训行为是否规范,5月中旬向社会公示年检结果。年检不合格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并严肃处理。对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勾连组织招生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分学校及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对涉事培训机构一律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在职中小学校教师举办培训机构或者参与校外培训行为,一经查实,给予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开除公职处理;对负有重大失察责任的学校领导干部一律追责;对涉事培训机构一律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举报电话
       县教委:023-56551059;
       县市场监管:023-56556003。
来源:夔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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