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奉节县全面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3种证件换发工作。从今年8月1日起,旧证将作废并停止使用。 日前,奉节县伤残人员新证全部制证完成,并已分发至抚恤关系管辖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五一节后,残疾军人、因公伤残人员即可凭旧版伤残证换领新证,伤残人民警察可统一到奉节县公局换领新证。 新版证件由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印制,使用更为环保的纸张制作,采用荧光纤维、固定水印、开窗式安全线等多种防伪技术,植入高频芯片写入残疾人员基本信息,整体提高了证件质量。 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是相关残疾人员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持证可享受的优待主要有: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减免门票。 另外,残疾军人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以及在境内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通讯员 向少奎) 来源:奉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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